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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职业技术学校组织机构
来源:宜宾市职业技术学校 发布时间:2020-08-25 访问量:

宜宾市职业技术学校部门及职责

一、党政办公室

1.负责党委、行政和纪委的日常事务与文件处理,重要的对外联络和接待工作;

2.负责承办党委政府安排的政策性中心工作,办文、办会,上传下达,催办、督办学校重要工作;

3.负责党的组织、干部管理、统战、群团工作和信访、监审工作;

4.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支部的考核工作;

5.负责教职工的评优评先工作;

6.负责学校党政印鉴管理,交通、通讯保障工作;

7.负责管理党政网、综合档案室、会议室;

8.负责全校对内对外宣传工作,微信公众号运行及与媒体联系;

9.负责信息的采集,筛选、统计、传递、反馈工作;

10.统筹学校的维稳、防邪工作、政治学习,师德师风、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11.统筹学校党务公开、校务公开、行风建设、先进典型表彰工作;

12.统筹依法治校、校园文化建设、双拥工作;

13.统筹服务老干部和离、退休教职工工作;

14.完成学校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质量与效率管理办公室

1.负责梳理建立部门重点工作和核心工作台账。

2.负责跟进督促重要和核心工作推进情况。

3.负责了解督促中层干部推进重要核心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4.负责教学诊改数据上报工作。

5.完成学校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教师发展与人才工作处

1.负责学校的人事管理、劳资、社保、计划生育工作和优属工作;

2.负责教师业务能力培训考核评价工作和教师业务档案整理、归档管理工作;

3.负责审核外聘教师的聘用和考核工作;

4.负责教师竞赛活动的组织和考核评价;

5.负责管理学校各类科研课题以及合格课、公开课、示范课;

6.统筹班主任队伍、教师队伍、专业带头人等人才队伍建设;

7.统筹教职工的聘任、年度考核、职称评审、绩效考核、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工作;

8.完成学校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教学处

1.负责审核、批准各专业教学计划、实训计划,监督各专业教学计划的实施和教学常规的管理督查工作;

2.负责专业部教学质量的考核和评估工作;

3.负责教研教改和对教研组的管理、考核工作;

4.负责组织学生的技能竞赛活动和考核评价;

5.负责学生的学籍管理和学籍档案工作,负责毕业证的发放,学生管理系统数据、信息的更新维护;

6.负责管理图书、阅览室,负责教材管理和校本教材、实训教材建设开发工作;

7.负责组织学生体测工作和教学实习工作;

8.负责管理和维护实训场地、实训器材等,指导专业部管理使用专业设施设备;

9.负责组织对口高考班级教学质量检测、分析工作;

10.负责学校信息化建设的规划、设计、维修、维护;

11.负责学校网站、电视台、电子黑板、广播、音响、闭路系统、显示屏、大屏幕运行和维护;

12.负责电教工作、现代办公系统和设备的维护;

13.负责对公共机房、多媒体教室的管理与维护;

14.统筹实训设施设备、实训材料的采购申报工作;

15.统筹学校专业规划建设工作,承担学校教育教学发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职能;

16.统筹对口高考等学历教育的提升工作和继续教育工作(含单招、成教、网教、自考、五年一贯制)等与高校的联合办学工作;

17.统筹全校教学资源配置工作;

18.统筹全校推普和语言文字工作;

19.统筹组织创新创业教育和创客孵化工作;

20.完成学校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德育处

1.负责学校的德育工作,专业部及班级德育管理考核工作;

2.负责班主任队伍的选聘、考核和管理工作;

3.负责全校学生的奖励、处分、军训、体检工作;

4.负责学校艺术、体育代表队的训练、参赛工作,艺体场馆、艺体器材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5.负责全校的安全保卫工作;

6.负责医务室、心理咨询室和停车场地的管理;

7.统筹全校学生两操、课外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爱国卫生等教育管理工作;

8.统筹全校大型体育、艺术竞赛活动或展示活动等体艺管理工作;

9.统筹落实国家资助金政策工作;

10.统筹全校“9+3”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11.统筹住校生的管理工作;

12.统筹选聘物管公司,负责日常对接联系工作;

13.完成学校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六、招生就业与校企合作处

1.负责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

2.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

3.负责顶岗实习学生的推荐和管理工作;

4.负责各专业部学生就业质量的考核和评价工作;

5.负责管理学生实习就业档案;

6.负责跟岗实习中与企业的沟通工作;

7.顶岗实习和校外实训基地建设;

8.协助教学处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专业方向和专业设置;

9.完成学校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七、培训鉴定处

1.在省市职业技能培训鉴定部门的指导下,在学校的直接领导下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活动。

2.负责宣传国家和省的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的相关政策,发布培训鉴定信息。

3.具体承担本校学生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

4.按人社部门及其它行业批准的职业技能鉴定范围和国家规定的职业技能标准、鉴定规范开展鉴定(技能等级认定)。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地组织各类职业技能鉴定(技能等级认定)和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维护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5.认真组织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满足本校学生“多证”的需求,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竞争能力。

6.负责对学校的各种职业资格考评员、质量督导员的选拔、培养与管理工作。

7.协助学校相关部门搞好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发挥基地的幅射作用。

8.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八、后勤保障与服务处

1.牵头负责全校物资设备、物品采购和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物品的报批工作;

2.负责校产的管理和日常维修、维护工作;

3.负责管理和维护全校的供水、供电、供气系统;

4.负责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全校师生食堂、超市;

5.负责管理(指导、协调)教职工宿舍;

6.负责学校基本建设的所有相关工作;

7.统筹全校的绿化、美化工作;

8.负责编制学校经费的预算及执行监督;

9.负责财务专用票据、学校财务档案管理工作;

10.负责预算内、外经费会计核算、监督管理,内控制度建设工作;

11.负责国家资助金管理和发放;

12.负责教职工医保、社保、公积金、职业年金的交纳和工资、奖金的发放工作;

13.负责上级各类经费的申请工作;

14.负责政府采购计划的初核,统筹申报、资金划拔和结算工作;

15.其他与后勤、计财、基建相关的工作;

16.负责文印保障工作;

17.完成学校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九、工会

1.贯彻校党委的重大决策,做好教职工的思想疏导工作;

2.负责维护教职工权益,深入基层听取教职工意见、建议,如实收集教职工诉求,及时报告校党委,并协助解决处理;

3.负责教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事务;

4.负责组织教职工开展艺体活动;

5.牵头负责落实教职工关爱行动;

6.其他与工会相关的工作;

7.完成学校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团委

1.负责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团委的日常工作;

2.按照《团章》要求,加强基层团组织的建设,抓好团干部队伍建设;

3.学生干部队伍的管理、培养,指导学生社团工作;

4.统筹全校学生社会活动等教育管理工作

5.统筹管理全校的爱国卫生工作;

6.其他与学生德育、共青团相关的工作;

7.完成学校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一、专业部

1.负责专业部学生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接受职能处室的领导和业务指导;

2.负责专业部教师(含班主任等)的聘任、考核、评价、管理工作;

3.统筹专业建设与发展工作,专业调研、新专业开发、行业指导委员会日常工作等;

4.统筹拟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教研组日常工作、专业(课程)诊改,专业质量控制等;

5.负责与专业部有关的其他工作;

6.完成学校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